市公积金中心顺利完成年度结息工作 |
发布日期: 2024- 07- 01 11: 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号:[ 大 中 小 ] |
2024年6月28日,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年度结息工作,共为全市6103家单位20.89万名缴存职工账户结付利息1.780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13%,平均每名缴存职工结息852.27元。所结利息已足额划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无须职工办理相关业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的利率(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计息,每年的6月30日是全国统一的公积金结息日。本次结息年度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利息已准确、足额计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并连同之前缴存额一并作为最新的账户本金。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仅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权利申请低息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还可以获得与一年期定期存款同等的利息收入。 从7月1日起,我市缴存职工可通过关注“舟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浙里办”APP查询本人账户结息情况,也可持本人身份证至各中心公积金大厅或公积金银行办理网点进行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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