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3- 01- 10  11: 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号:[ ]

今年以来,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舟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积极落实“法助共富”、“法护平安”行动要求,扎实推进本单位法治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党在法治建设的领导地位,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通过学习强国、学法平台、专题讲座、党组会议等渠道和形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学习活动,切实提升法治思维水平;二是打造“党建+学法”模式。坚持以党建引领法治建设,将学习党章党规与宪法、法律有机结合,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课题,全年开展学习4次,以市中心党组书记带学模式,打造良好学法氛围;三是突出重点抓落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重要工作任务,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市中心主要负责人领导部署,分管领导统筹推进,责任科室对具体工作落实进行督导,重点做好行政决策各项程序及资料归档,每年底按时报送并公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二、加强教育培训,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一是落实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中心于年初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并由中心负责人会议部署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两次;二是落实干部法治能力建设,中心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均完成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持有执法证件率97.8%;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2022年7月,邀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了《行政处罚法解读》专题知识讲座。2022年11月,组织全市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演练。2022年12月深入开展宪法主题月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宪法,进一步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集中定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书籍发放给广大干部职工,平时坚持个人自学,将法治学习常态化,融入日常工作中。

三、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内部管理方面实施集体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等事项通过中心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二是落实外聘法律顾问作用。中心聘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本年度法律顾问参与法律专题讲座1次,逾期贷款案件代理8件,对不能按期办理期转现他项权证的职工签发律师函等,为中心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公积金业务专项检查。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审核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并按要求完成执法主体信息清理和审核和执法证件清理工作;二是以行政执法为抓手,结合社会评价意见和职工投诉情况,对被投诉单位进行上门走访宣传和执法检查,指导规范企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三是打造“阳光信访”,规范信访投诉处理事项,实行处室负责人负责落实、专人专岗操作回复制,切实提高解决纠纷的质量和效率,2022年1至11月,全市信访件共为242件,信访求决件为17件,按期满意率为100%,处置率达100%,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和职工满意度;四是加强公积金年度内审工作。今年4月和10月,中心在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内开展为期一周的内审稽核,通过现场调阅档案、查看业务操作系统、当面问询、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执行情况、业务系统操作规范程度做全面的内审稽核;五是常态化推进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和相关重点解读并通过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推送《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内容,全面提升缴存职工对反有组织犯罪的法治意识,加强业务审核工作,制定制度规范,利用大数据核查,保证职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骗提骗贷现象的发生;六是依据住房公积金法规,认真开展对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年审工作,严格审核上年度需整改单位落实公积金缴存计划执行情况,督促欠缴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

五、深入开展公积金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中心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普法工作要求,面向社会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通过上门走访未实施公积金制度的企业,面对面耐心宣讲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增强企业负责人住房公积金法规意识及社会责任感,促进企业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结合住房公积金宣传月、各项公益活动积极上街设摊,走近群众宣传我市公积金政策;三是利用媒体宣传公积金政策,中心领导带领业务骨干走进大型广播监督“阳光热线”节目,向广大听众宣传公积金政策;四是积极开展法治建设社会满意度提升攻坚行动,中心办事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法治建设社会满意度宣传标语,营造良好宣传教育氛围,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相关推文,并广泛发动中心职工进行转发,走访缴存企业,开展普法宣传,进行法治建设满意度宣传动员。

六、推进部门联动,强化住房公积金法制管理。深化信用监管应用,实现信用产品接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审批全流程嵌入信用核查功能,做到信用信息全流程调用,100%实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公积金业务过程的嵌入式应用,对贷款申请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予以限制。在与市中院实行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法院”一件事改革,对于被执行人名下公积金建立了查冻扣一体化的线上平台,形成了全程线上、无纸办公的操作模式。依托“执行一件事”平台,实现了公积金查控的“一键办理、无纸办理、数据共享”,与法院的线上协作由查询扩展到冻结、解封和扣划,大大提升了便捷度和工作效率,本年度“执行一件事”平台办理公积金查冻扣业务147笔。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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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3-01-10 11:12 信息来源: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今年以来,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舟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积极落实“法助共富”、“法护平安”行动要求,扎实推进本单位法治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党在法治建设的领导地位,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通过学习强国、学法平台、专题讲座、党组会议等渠道和形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学习活动,切实提升法治思维水平;二是打造“党建+学法”模式。坚持以党建引领法治建设,将学习党章党规与宪法、法律有机结合,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课题,全年开展学习4次,以市中心党组书记带学模式,打造良好学法氛围;三是突出重点抓落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重要工作任务,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市中心主要负责人领导部署,分管领导统筹推进,责任科室对具体工作落实进行督导,重点做好行政决策各项程序及资料归档,每年底按时报送并公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二、加强教育培训,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一是落实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中心于年初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并由中心负责人会议部署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两次;二是落实干部法治能力建设,中心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均完成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持有执法证件率97.8%;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2022年7月,邀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了《行政处罚法解读》专题知识讲座。2022年11月,组织全市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演练。2022年12月深入开展宪法主题月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宪法,进一步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集中定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书籍发放给广大干部职工,平时坚持个人自学,将法治学习常态化,融入日常工作中。

三、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内部管理方面实施集体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等事项通过中心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二是落实外聘法律顾问作用。中心聘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本年度法律顾问参与法律专题讲座1次,逾期贷款案件代理8件,对不能按期办理期转现他项权证的职工签发律师函等,为中心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公积金业务专项检查。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审核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并按要求完成执法主体信息清理和审核和执法证件清理工作;二是以行政执法为抓手,结合社会评价意见和职工投诉情况,对被投诉单位进行上门走访宣传和执法检查,指导规范企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三是打造“阳光信访”,规范信访投诉处理事项,实行处室负责人负责落实、专人专岗操作回复制,切实提高解决纠纷的质量和效率,2022年1至11月,全市信访件共为242件,信访求决件为17件,按期满意率为100%,处置率达100%,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和职工满意度;四是加强公积金年度内审工作。今年4月和10月,中心在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内开展为期一周的内审稽核,通过现场调阅档案、查看业务操作系统、当面问询、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执行情况、业务系统操作规范程度做全面的内审稽核;五是常态化推进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和相关重点解读并通过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推送《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内容,全面提升缴存职工对反有组织犯罪的法治意识,加强业务审核工作,制定制度规范,利用大数据核查,保证职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骗提骗贷现象的发生;六是依据住房公积金法规,认真开展对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年审工作,严格审核上年度需整改单位落实公积金缴存计划执行情况,督促欠缴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

五、深入开展公积金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中心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普法工作要求,面向社会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通过上门走访未实施公积金制度的企业,面对面耐心宣讲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增强企业负责人住房公积金法规意识及社会责任感,促进企业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结合住房公积金宣传月、各项公益活动积极上街设摊,走近群众宣传我市公积金政策;三是利用媒体宣传公积金政策,中心领导带领业务骨干走进大型广播监督“阳光热线”节目,向广大听众宣传公积金政策;四是积极开展法治建设社会满意度提升攻坚行动,中心办事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法治建设社会满意度宣传标语,营造良好宣传教育氛围,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相关推文,并广泛发动中心职工进行转发,走访缴存企业,开展普法宣传,进行法治建设满意度宣传动员。

六、推进部门联动,强化住房公积金法制管理。深化信用监管应用,实现信用产品接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审批全流程嵌入信用核查功能,做到信用信息全流程调用,100%实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公积金业务过程的嵌入式应用,对贷款申请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予以限制。在与市中院实行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法院”一件事改革,对于被执行人名下公积金建立了查冻扣一体化的线上平台,形成了全程线上、无纸办公的操作模式。依托“执行一件事”平台,实现了公积金查控的“一键办理、无纸办理、数据共享”,与法院的线上协作由查询扩展到冻结、解封和扣划,大大提升了便捷度和工作效率,本年度“执行一件事”平台办理公积金查冻扣业务147笔。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