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本地户籍的缴存职工离职提取公积金条件有大变化 |
发布日期: 2022- 07- 25 10: 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号:[ 大 中 小 ] |
日前,市公积金中心发布了文件《关于规范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根据此前规定,舟山本地户籍的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需要封存满五年才能提取公积金。此举大幅缩短了离职职工提取公积金的等待时间,进一步体现了公积金对“保基本民生”的积极作用。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选择在“浙里办”办理提取业务。办理时在“浙里办”APP搜索“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因选择“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理由即可(因“浙里办”APP为省建系统,提取原因暂未修改),也可以选择到就近公积金中心或者银行延伸网点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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