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治舟山(法治政府)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1- 01- 04  16: 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号:[ ]

2020年,我中心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创新工作载体,扎实推进本单位法治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机制保障

中心成立以林文主任为组长、王跃文、沈天民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县区分中心主任及中心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住房公积金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了中心稽核处为依法行政执法处室,负责我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事项;明确了综合处为普法宣传落实处室,做好依法申请公开事项、及依规政务公开等工作,确保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

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是制定《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降低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等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内部管理方面实施集体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等事项通过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项处置、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合同签订等,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保障行政决策质量;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对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干部法制素养

中心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2020年8月,邀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了《学习民法典,提升法制素养》的民法典专题讲座。集中定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书籍发放给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将法制学习常态化,融入日常工作中。

四、大力开展学法用法制度

中心健全和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2020年全年集体学法4次,同时做好中心主任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及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全市公积金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2020年7月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党内法规知识竞赛;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做好本单位执法主体资格全面自查确认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中心执法证件持证率达到95.3%;制定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在中心和各个分中心都配备执法记录仪,保证行政执法过程全程记录。

五、深入开展公积金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中心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普法工作要求,面向社会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一是通过上门走访未实施公积金制度的企业,面对面耐心宣讲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增强企业负责人住房公积金法规意识及社会责任感,促进企业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在疫情期间制定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上门走访疫情期间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企业申请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的方式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帮助企业渡过困境,并向该些企业的职工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说明疫情期间缓缴公积金不会影响他们正常公积金贷款的权利;三是结合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房博会、各项公益活动积极上街设摊,走近群众宣传我市公积金政策。参加了打造“三最城市”为主题的市行政服务中心基层行活动、“最美岛城”为主题的房地产市场宣传活动、“阿拉娘家人”为主题的三八妇女节期间宣传活动;四是利用媒体宣传公积金政策,中心领导每年带业务骨干走进大型广播监督“阳光热线”节目,向广大听众宣传公积金政策。五是利用舟山公积金官方微博、舟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舟山住房公积金官网、手机APP等新媒体新技术及时推送更新相关公积金最新动态与政策,积极开展公积金政策宣传。

六、严格行政执法,开展公积金业务专项检查

一是以行政执法为抓手,结合社会评价意见和职工投诉情况,对被投诉单位进行上门走访宣传和执法检查,指导规范企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做好公积金职工维权工作,认真受理职工的咨询、投诉,采用调解、协商等方法,及时化解矛盾,并以点带面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二是加强公积金年度内审工作,中心于每年6月份在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内开展为期一周的内审稽核,通过现场调阅档案、查看业务操作系统、当面问询、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执行情况、业务系统操作规范程度做全面的内审稽核;三是大力开展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排查购房提取和商业贷款还贷提取业务,加大对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推进部门联动,强化住房公积金法制管理

深化信用监管应用,实现信用产品接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审批全流程嵌入信用核查功能,做到信用信息全流程调用,100%实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公积金业务过程的嵌入式应用,对贷款申请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予以限制。2020年共计使用联合奖惩系统办理业务 56311  笔。实现与人民银行征信实时查询。职工来中心办理公积金业务由中心直接在征信系统中查询客户征信信息,从根本上解决了“征信查询难”的痛点。与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实行执行协作联动机制,规范了人民法院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互协作和配合的工作程序,为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提供切实司法保障。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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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治舟山(法治政府)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1-01-04 16:50 信息来源: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我中心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创新工作载体,扎实推进本单位法治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机制保障

中心成立以林文主任为组长、王跃文、沈天民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县区分中心主任及中心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住房公积金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了中心稽核处为依法行政执法处室,负责我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事项;明确了综合处为普法宣传落实处室,做好依法申请公开事项、及依规政务公开等工作,确保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

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是制定《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降低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等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内部管理方面实施集体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等事项通过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项处置、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合同签订等,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保障行政决策质量;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对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干部法制素养

中心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2020年8月,邀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了《学习民法典,提升法制素养》的民法典专题讲座。集中定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书籍发放给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将法制学习常态化,融入日常工作中。

四、大力开展学法用法制度

中心健全和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2020年全年集体学法4次,同时做好中心主任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及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全市公积金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2020年7月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党内法规知识竞赛;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做好本单位执法主体资格全面自查确认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中心执法证件持证率达到95.3%;制定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在中心和各个分中心都配备执法记录仪,保证行政执法过程全程记录。

五、深入开展公积金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中心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普法工作要求,面向社会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一是通过上门走访未实施公积金制度的企业,面对面耐心宣讲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增强企业负责人住房公积金法规意识及社会责任感,促进企业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在疫情期间制定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上门走访疫情期间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企业申请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的方式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帮助企业渡过困境,并向该些企业的职工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说明疫情期间缓缴公积金不会影响他们正常公积金贷款的权利;三是结合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房博会、各项公益活动积极上街设摊,走近群众宣传我市公积金政策。参加了打造“三最城市”为主题的市行政服务中心基层行活动、“最美岛城”为主题的房地产市场宣传活动、“阿拉娘家人”为主题的三八妇女节期间宣传活动;四是利用媒体宣传公积金政策,中心领导每年带业务骨干走进大型广播监督“阳光热线”节目,向广大听众宣传公积金政策。五是利用舟山公积金官方微博、舟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舟山住房公积金官网、手机APP等新媒体新技术及时推送更新相关公积金最新动态与政策,积极开展公积金政策宣传。

六、严格行政执法,开展公积金业务专项检查

一是以行政执法为抓手,结合社会评价意见和职工投诉情况,对被投诉单位进行上门走访宣传和执法检查,指导规范企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做好公积金职工维权工作,认真受理职工的咨询、投诉,采用调解、协商等方法,及时化解矛盾,并以点带面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二是加强公积金年度内审工作,中心于每年6月份在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内开展为期一周的内审稽核,通过现场调阅档案、查看业务操作系统、当面问询、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执行情况、业务系统操作规范程度做全面的内审稽核;三是大力开展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排查购房提取和商业贷款还贷提取业务,加大对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推进部门联动,强化住房公积金法制管理

深化信用监管应用,实现信用产品接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审批全流程嵌入信用核查功能,做到信用信息全流程调用,100%实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公积金业务过程的嵌入式应用,对贷款申请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予以限制。2020年共计使用联合奖惩系统办理业务 56311  笔。实现与人民银行征信实时查询。职工来中心办理公积金业务由中心直接在征信系统中查询客户征信信息,从根本上解决了“征信查询难”的痛点。与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实行执行协作联动机制,规范了人民法院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互协作和配合的工作程序,为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提供切实司法保障。



舟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1日